
一、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属何种犯罪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此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依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罪严重危害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法律对此予以严厉打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也应立案追诉。此外,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同样予以立案追诉。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金额有何关系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不以销售金额为入罪标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即构成此罪。
不过,销售金额会影响量刑。根据《刑法》规定,一般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司法实践中会结合销售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销售金额越高,可能面临的刑罚越重。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属何种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此类行为直接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除了明确的罪名认定,很多人还存在实操疑问:若生产过程中并非故意添加有毒物质,仅因原料检验不到位导致问题,是否会影响责任认定?另外,一旦因食用有毒食品受害,如何向商家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等赔偿?这些细节往往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您正困惑自身行为是否触及该罪名、或需了解案件应对流程,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顾问可帮您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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