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判定婚姻内藏匿财产
判定婚姻内藏匿财产,需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考量。主观上,一方有故意隐瞒、转移财产以减少对方分割份额的恶意。客观方面,有以下表现可认定:一是转移财产,如在对方不知情时将夫妻共同存款转至他人名下、私自出售共有房产等;二是隐瞒财产,像隐瞒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继承所得等;三是虚构债务,伪造借条等虚构共同债务以减少可分割财产。
判定时需提供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证人证言等。若发现对方可能藏匿财产,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查询银行账户、房产登记等信息。离婚时,若一方被认定藏匿财产,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如何判定婚内金钱财产
婚内金钱财产一般依以下规则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判定时,主要依据财产取得时间是否在婚内,财产来源等。若对婚内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依约定处理。
三、如何判定婚内财产转移
判定婚内财产转移,要从行为表现和主观意图两方面考量。行为表现上,常见的有一方在未告知另一方情况下,将夫妻共同存款转至他人名下;私自低价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车辆;在公司股权方面,擅自无偿或低价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等。主观意图上,关键看是否存在恶意。若一方为在离婚时让另一方少分财产,而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就可认定为婚内财产转移。若发现对方可能转移财产,应及时收集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合同等证据。一旦证实对方转移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转移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判定婚姻内藏匿财产后,后续的追回及分割影响同样需要重视。比如,若发现一方转移存款至他人账户、隐匿房产或虚构债务,如何通过银行流水、产权登记记录等证据追回这些财产?此外,婚姻内藏匿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时是否会影响过错方的财产份额?很多当事人在实际操作中常因证据收集不足、法律程序不熟悉陷入困境。如果你正面临类似问题,对如何固定藏匿财产的证据、追回后如何主张多分财产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梳理思路、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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