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也就是说,女职工在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女职工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若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
女职工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此期间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女职工可正常享受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相关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产假、生育津贴等。若用人单位违规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主张至“三期”结束期间的工资待遇;也可选择不继续履行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除了明确“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是否能终止劳动关系”的核心结论外,实践中还有不少关联问题值得关注:原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必须顺延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顺延期间的工资福利是否与原合同一致?若单位违规终止,劳动者是选择恢复劳动关系还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更划算?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孕期权益的实际保障。如果您对孕期劳动关系顺延、权益维护等具体问题仍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解答,避免维权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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