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回迁房未取得房产证,法院通常不会对房屋所有权归属作出判决,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若对房屋分割有争议,可另行向法院起诉。
实践中,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的使用、后续产权归属等事项。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确定房屋由一方使用,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补偿数额需结合房屋市场价值、出资情况等确定。总之,未取得房产证不影响离婚时对房屋使用权益的处理,后续可待产权明确后再解决所有权分割问题。
二、离婚时回迁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回迁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回迁房是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拆迁所得,且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被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回迁房也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被拆迁房是一方父母的,婚后获得回迁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若无明确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平均分割。总之,要结合房屋来源、登记情况、是否有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分割方式。
三、离婚时回迁房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要明确回迁房性质。若回迁房是夫妻一方婚前房产的回迁,那么该回迁房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是婚后取得的回迁房,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协商方案分割。
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综合判断。如一方对房屋贡献较大、抚养子女等情况,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方式可以是房屋折价款,通过评估房屋价值后确定具体金额。
若房屋有多套,也可能采取实物分割,各自分得相应套数房屋。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公平合理地分割回迁房财产。
离婚时回迁房还未取得房产证,这类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常因产权登记不完整而有特殊处理规则。比如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多会结合回迁协议、安置人口、出资情况等明确各方权益份额,待房产证下发后再行分割;若后续一方擅自处置房屋(如出售),另一方也可凭分割相关的协议或判决主张相应权利。此外,若回迁房涉及家庭共同安置,还需区分个人与家庭份额,避免遗漏权益。如果您正面临这类回迁房分割的困惑,或是想了解后续房产证办理后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梳理细节、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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