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宿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刘刚。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同时担任该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刘刚律师已执业逾13年,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x4193,服务地区覆盖安徽宿州。
刘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业务能力。他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不仅如此,他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他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专业资质完整,跨领域知识储备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法律支持。
在荣誉方面,刘刚律师获得了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以及律图“精英律师”等称号。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还参与办理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积累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宝贵经验,赢得了客户与同行的高度认可。
在2021年宿州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单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充分展现了刘刚律师的专业能力。单xx自2015年起在家中雇佣员工从事炒面加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食品生产所禁止的硼砂。公诉机关指控其每天能生产炒面1500斤左右,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鉴于单xx本人认罪,刘刚律师认真研究案卷材料,着重从涉案金额方面展开辩护。他指出,单xx向面粉供应商赵XX的汇款还包括购买食用油的款项及偿还借贷的款项,此金额应予扣除;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仅有单xx的供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也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进行简单地推算。
最终,宿州市xx人民法院采纳了刘刚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单xx生产、销售金额为51万元的证据不充分。被告人单x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原本检察院量刑建议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刘刚律师的成功辩护,大大降低了刑期。
刘刚律师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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