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只要接受继承,就要概括性地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财产义务就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也就是遗产债务。司法实践中属于遗产债务的有哪些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属于遗产债务的有哪些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
二、遗产债务怎样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该条明确:一是继承人偿还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二是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为强制偿还,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为自愿原则。
继承人共同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当然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生前负担的债务,但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的,应当明确偿还的债务在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限额内,如共同继承的财产尚未分割的,应以共同继承的财产清偿债务;如共同继承的财产已分割的,共同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价值限额内承担有限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对共同继承债务的承担实行有限连带责任规则,可以均衡地保护债权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继承遗产时首先需要把遗产从家庭财产中分离出来,也就是确定遗产范围。
继承人接受继承后,就必须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但是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偿还,民间父债子偿的说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您继承的遗产价值明显少于遗产债务,而债权人要求您进行全部偿还的,您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