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的居住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6月1日施行。新的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新的居住证办理不再以就业登记为前置条件,参保登记即视为就业登记。现持有居住证的,无论一年期还是十年期,新条例实施后,只有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才能换领新证。市民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居住证。
一、办理居住证签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条例》第二十四条 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2、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
二、居住证签注什么时间办理?
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例如持证人于2015年领证,可在5月2日至6月30日办理签注。
三、怎么办理居住证签注?
持证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办签注,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办签注。
四、居住证签注必须本人办理吗?
除本人外,用人单位和学校也可代办签注。《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可以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深户籍人员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学校可以为在校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学生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代为申办不得收取费用。
五、居住证没有及时办理签注,功能中止后还能用吗?
如果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内申请补办签注,符合签注条件的,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如果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二年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居住证。
六、居住证被注销了还可以重新申领吗?
居住证被注销的,可以再次申领居住证。再次申领居住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领居住证一致。
以上就是深圳关于居住证的规定,和关于深圳居住证有效期多久常见的一些问题解释答疑,的深圳条例规定,深圳居住证是有使用期限的,并不是一办理就永不失效,深圳居住证的有效期为1年,到期前的前60日持证人员应该通过网络和窗口的方式进行签注,应在居住证功能中止的2年内及时办理签注,避免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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