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杰律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他拥有九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0049,服务地区覆盖杭州及浙江全省,律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运河万科中心b区b2幢2层。
程杰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1000+案件,其中婚姻案件达500+。他秉持“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的执业理念,业务专长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他曾为中国某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某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等提供法律服务,还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服务。
在众多案件中,程杰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比如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案件,他助力当事人成功获赔;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他成功为当事人辩护获得缓刑;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案件,他均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予起诉的结果。在婚姻家庭领域,他成功调解解决海宁千万级个体工商店铺离婚分割纠纷,还为原配起诉第三者主张回百万赠予款项。
以程杰律师代理的杨XX与王XX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为例,能充分体现他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专业水平。杨XX与王XX婚后共同购置房屋,后因王XX出轨导致离婚。离婚后,双方就房屋分割产生纠纷。杨XX委托程杰律师提起诉讼。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系其父母出资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证据。
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多维度工作。他全面分析一审案卷材料,明确核心争议,指出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无法直接证明资金来源及用于还贷,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举证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他主张案涉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且结合王XX的过错事实,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原则。一审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认定缺乏充分证据,遂代理杨XX上诉。二审庭审中,他重点围绕王XX证据不足展开质证,强调王XX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变更一审房屋折价款金额,王XX需向杨XX支付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并调整了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程杰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分析能力与精准的法律适用策略,成功为当事人多争取了财产权益。
程杰律师深耕婚姻家庭、房屋征迁等领域,处理过多起上亿资产的婚姻家庭离婚诉讼以及千万级家庭分家析产财产分割案件。作为浙江省律师协会调解专委会委员,他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注重化解家庭矛盾,多次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获得当事人好评。他还荣获律图网2021-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并担任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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