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后如何增加房产共有人
离婚后增加房产共有人,一般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
1.赠与:房屋产权人可通过赠与合同,将部分产权份额赠与他人,受赠人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成为房产共有人。赠与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公证,之后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2.买卖:即房屋产权人将部分份额卖给他人,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按规定缴纳税费后,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使他人成为共有人。
办理过程中,要确保相关合同合法有效,产权清晰无纠纷。同时,按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准备齐全资料,如身份证、房产证、合同等,依其流程办理,以顺利增加房产共有人。
二、离婚后如何办理下房产证
首先需明确房屋产权归属。若离婚协议已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
若是协议离婚,凭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一般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房屋产权证书等。
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持生效判决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等,单方前往登记中心办理。登记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办理产权变更,将房屋产权登记到相应人名下。
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按登记部门要求的流程和时间办理。如有疑问,可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便顺利取得房产证。
三、离婚后如何索要婚前财产
首先要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的买卖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款的开户时间等。
若双方对婚前财产归属无争议,可通过协商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要向法院提交能证明该财产为婚前财产的证据。法院经审理,若认定属于婚前财产,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方返还。比如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法院会判决房产归购买方所有;若是婚前购买的贵重物品等,可能会判决对方折价返还相应款项。总之,关键在于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财产的婚前属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对婚前财产的权益。
离婚后如何增加房产共有人,除了要先确认房产已完成离婚时的权属确认(比如是否已过户到登记人名下),还要注意办理共有登记的关键细节。比如需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文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部分地区还需提前预约不动产登记中心。此外,若增加的共有人是子女,还需结合监护权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后续出现权属纠纷。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对材料审核、流程步骤有疑问,或是担心增加共有人后影响房产处置、税费承担等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细节、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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