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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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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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本是件幸福的事,而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离婚。在离婚后男女双方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重新找到自己的幸福。可现实问题是,离婚的人再结婚的,是否还可以再生育?要是可以的话,那么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本文马上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二、离异再婚生育之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三、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时限:

自批准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四、离异再婚生育之需提供的材料:

①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 张;

(5)夫妻丧偶一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于何种病、死亡时间的证明);

(6)夫妻丧偶一方身边留有两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要分别写明两个孩子的姓名、出生时间);

(7)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8)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 张;

(5)再婚前夫妻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再婚前夫妻另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女方或男方的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确认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离婚后再婚也是重新找到幸福的一种,再婚是否可以生育,我国也有相关的政策规定。上述列举了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可以给人们一些指导和参考。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离婚再婚的人们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准备再婚生育时,可以具体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您最佳的指导,为您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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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婚生育有哪些条件
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条件: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2、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3、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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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律师回复]
(一)受理条件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即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二)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三)受理时限自批准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①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永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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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什么条件下可以生育?
再婚可以生育的条件有:第一个子女为残疾的、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新家庭无子女的、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等,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可以在再婚后合法的生育子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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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一方生育两个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再生育几胎
[律师回复] 再婚,一方生育两个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经过申请,办理准生证,再生育一个孩子。例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第十六条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文件;
(四)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我同学再婚,想要个孩子的听说要写婚育证明,请问再婚婚育证明怎么写,再婚生育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再婚婚育证明怎么写的问题,你可以参考下以下内容:
请生育第一胎子女指标的办理手续:
(1)夫妻双方均为初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再婚,但再婚前未生育子女的。
(2)男方单位出具初婚证明或从未生育过子女证明,报女方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审核。
(3)女方计划生育部门对女方本人和男方婚姻、生育状况审核后,出具第一胎生育指标
(三联单),送男方单位盖章。
(4)男方单位盖章后,再次交女方单位盖章。
(5)女方持男、女双方单位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户口簿和第一胎生育指标,到女方户口所有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审核,落实第一胎生育指标。
(6)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经审核保存男、女双方单位证明、加盖居委会、村委会计划生育公章,出具第一胎生育指标回执,填写回执日期,由女方在限期内,上交女方单位主管计划生育部门。
(7)女方单位收到第一胎生育指标回执后,此第一胎生育指标方能生效。
(8)女方得到本单位批准,落实第一胎生育指标后,方能怀孕。
(9)无业人员和农村户口人员和住农村散居居民,第一胎生育指标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初婚或未生育过子女证明,报女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审核,从女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据第一胎生育指标,办理手续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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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二胎要什么条件
1、据再婚二胎新政策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2、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①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②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③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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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律师回复] 一方生育两个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四)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
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可经过申请,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第十七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免费发给生育证,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准生证;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
例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
第十六条 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应当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文件。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三)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再婚
再婚夫妇再婚前已各自生育一孩,重组新家庭已育一孩,请问是否可以再生育二孩?
[律师回复] 您的情况不符合下列条款,不能再生。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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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生育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再生育的,只要是符合我国的三胎政策的,就是可以再生育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再婚的情形是非常多见的,如果是再婚之后,夫妻之间想要生育子女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满足法定的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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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可以再生育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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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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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可经过申请,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免费发给生育证,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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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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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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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再婚前女方生育两个。男方生育一个。请问再婚还可以生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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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后再婚生育,再婚生育的孩子能上户口吗
[律师回复] 可以。出生户口的申报手续:1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2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3持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带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验证入户。超计划生育的还要出具相关的处罚依据。离婚后孩子户口问题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有户口是可以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原因如下: 1、孩子养权与户口无关。 2、一般情况下,要把孩子的户口迁回来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以对子女有利的原因向申请。单亲妈妈怎么给孩子上户口单亲妈妈给孩子落户,对于是离异或者亡夫的情况来说,问题不大的,只要带齐宝宝的出生证,自己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到所属的派出所写证明,就可以给孩子落户了。而对于是未婚生育的单亲妈妈想给孩子落户,就比较麻烦。无合法婚姻关系的生育是国家所不允许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你需要交纳的不是罚款,而是社会抚养费,一般依地区而定,有的2到3万,有的4到5.6万,有的7到10万。具体的金额要咨询所在地的派出所。而且还要写多方面的证明,有时甚至要给孩子做亲子鉴定。
男方再婚,女方再婚生育一个孩子,还是先婚前生育?
[律师回复] 能。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才可以生第二个子女。本案中,由于再婚双方(男方和女方)都有孩子(不论孩子跟谁,都算自己的孩子),所以不能再生。 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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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二胎有什么条件
再婚夫妻生育二胎没有什么条件限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目前国家已经全面开放了三孩政策,并且也已经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所以,生育孩子并不会因为是再婚就需要特别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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