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未生效合同解除时,责任承担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未生效而解除,有过错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使合同无法生效并解除,该方要赔偿对方为订立和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直接损失。
若双方均无过错,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未生效而解除,双方一般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生效解除,双方按公平原则处理。
二、成立未生效的合同一方能否单方解除
成立未生效的合同,一方通常可以单方解除,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若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解除事由,解除权人也能解除合同。此外,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当事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对于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若存在上述法定或约定情形,一方可行使解除权。不过,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所以,一方欲单方解除成立未生效合同,要查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谨慎行使解除权。
三、成立未生效合同能否解除
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虽未生效,但已依法成立,当事人享有依自己意愿解除合同的权利。
解除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解除,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合同即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当出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解除成立未生效合同后,若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对方损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弥补无过错方的经济损失。
关于成立未生效合同解除的责任如何承担,除了核心的责任划分,还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需要厘清:一是信赖利益损失的具体范围,比如为履行合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前期调研费、筹备成本)是否能主张赔偿;二是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若超过法定或约定的除斥期间,解除权会消灭,此时再主张解除可能面临法律障碍。实际中,不少人因不清楚这些细节,要么错过维权时机,要么误算应得的赔偿。如果您在遇到成立未生效合同解除时,对责任认定模糊,或是不确定自身是否有权主张信赖利益赔偿、如何计算损失,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分析,避免因责任不清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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