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着这样一位令人瞩目的资深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至今已逾16年,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力量。他身兼多职,不仅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还是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同时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在众多案件中,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充分展现了陈晓伟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作为行XX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重点关注行XX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的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的定性,如果没有实际经营业务,行XX可能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差异巨大。
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通过在案证据材料,陈晓伟律师意识到情况对行XX不利。但他没有退缩,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他认为行XX受雇于xx公司和王X,受他人领导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亦应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责任;同时,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搭建平台、操控交易、管理资金通道、组织宣传等核心环节,对全部犯罪数额承担责任;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最终,行XX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尽管这一结果并不理想,但陈晓伟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了巨大的价值。他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第一时间聚焦罪名定性关键,避免了辩护方向偏差;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仍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面对不利判决,他理性应对,通过扎实的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了基础。这起案件也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在涉众型金融犯罪、损失特别巨大的案件中,即便存在坦白、退赔意愿,司法机关仍可能基于维稳与惩戒需要从严惩处。而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胜诉”,更在于“尽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陈晓伟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刑事律师的专业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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