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他拥有本科学历,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0608,服务地区为昭通,律所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
程隆银律师的法律生涯起步于2011年,他以远超合格线的优异成绩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成为专职律师前,他有着丰富且独特的经历。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两年,参与合同审查、劳动争议处理及合规体系搭建,对企业法律风险把控精准;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一年多,参与各类刑事案件的证据复核、法律适用研讨百余次,具备了对案件侦查逻辑和证据链完整性的敏锐洞察力。
2014年9月,程隆银律师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9月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勤勉的工作态度,于2019年3月晋升为合伙人。在专职执业生涯中,他保持高强度办案节奏,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案件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均处于较高水平。
其业务领域聚焦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四大板块。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善于从证据细节入手,曾为多起涉嫌盗窃、诈骗的当事人成功争取不起诉或轻判结果。例如在范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中,他担任被告人罗XX的辩护律师,为其争取到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在唐XX强奸罪一案里,他多次与受害人及家属沟通,取得谅解,为唐XX争取到适用缓刑的机会。在婚姻家事纠纷中,他既依法分割财产、确定抚养权,也注重情感疏导,帮助当事人走出婚姻困境。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他累计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受害人追回赔偿款超千万元。在合同纠纷领域,他能凭借专业分析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以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胜诉案例为例,2018年4月,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并致杨XX受伤。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王X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请求宣告无罪并拒绝赔偿。程隆银律师制定“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策略,刑事上梳理证据链证实犯罪事实,民事上精准核算赔偿项目。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84.11元。
程隆银律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注重“专业度”与“温度”结合。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当事人沟通,让其了解案件进展。他曾获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其客户不仅有云南本地企业与个人,还有不少外地当事人慕名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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