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调解书能否确定房屋一人一半
调解书可以确定房屋一人一半。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就房屋分割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合法后,出具包含房屋一人一半分割内容的调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一旦生效,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按其内容履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但调解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调解书可以作为拒执罪的相关依据。
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一种特殊的“裁定”。
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执罪。比如,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却故意转移、隐匿财产,对法院要求履行调解书义务的通知置之不理,经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不悔改等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拒执罪。情节严重一般包括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等多种情况。一旦被认定构成拒执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三、调解书能否达成优先受偿权
调解书可以确认优先受偿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只要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就会予以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优先受偿权是法定权利,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等。若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对法定优先受偿权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后,会在调解书中明确当事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需注意,当事人不能通过调解创设法律未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一旦调解书生效,该优先受偿权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据此实现权益。
当我们探讨调解书能否确定房屋一人一半时,除了明确权属确认的可能性,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一是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调解书虽可确认份额,但过户需双方配合,若一方不配合,能否申请强制执行?二是若房屋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调解书确认一人一半后,是否会影响后续的处分?这两个问题直接关联房屋分割的落地执行,关乎实际权益实现。如果您正面临房屋分割的调解书相关疑问,比如过户流程、权利负担处理,或是对调解书确认房屋份额的具体细节还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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