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的法律界,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卢扬超律师已执业逾7年,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服务地区为佛山,其联系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卢扬超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他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其擅长处理离婚(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遗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民间借贷、劳动工伤六类法律事务,擅长领域涵盖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
在某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充分展现了卢扬超律师的专业能力。原告许XX于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后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许XX完成搬迁后,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协商无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却拒绝向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许XX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卢律师接手后,展开了一系列专业工作。他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之后,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精准核算许XX应得的补偿,逐项论证其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在面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时,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起案件中,卢扬超律师通过确权定性,虽合同无效但成功确立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在证据方面,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破解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精准计算租用面积及补偿比例,避免败诉风险;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利益。卢扬超律师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是值得当事人信任和委托的专业律师。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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