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设工程案件是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案件中部分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不过,建设工程案件包含多种纠纷类型,像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等,并非当然适用专属管辖,应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管辖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建设工程案件都属专属管辖,需根据具体纠纷类型判断。
二、建设工程案件可以约定管辖吗
建设工程案件可以约定管辖,但需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若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则该约定无效。所以,建设工程案件若要约定管辖,不能违背专属管辖要求,需在符合专属管辖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书面协议约定。
三、建设工程案件的起诉流程是啥
建设工程案件起诉流程如下:
首先,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收集相关证据,如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结算凭证等。
其次,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之后进入审理阶段,先进行法庭调查,双方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再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当我们明确建设工程案件是专属管辖吗这一核心问题后,还需注意其专属管辖的具体适用边界。并非所有建设工程相关纠纷都适用专属管辖,例如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财产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等才属于专属管辖范畴,而单纯的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等则可能不适用。此外,专属管辖要求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误选管辖法院可能导致案件被移送或驳回。如果您正面临建设工程纠纷,对专属管辖的具体适用、管辖法院的确定或案件后续流程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规避管辖错误带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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