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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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如果遇到患病或者因工受伤的情况,是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病假的。并且在劳动者休息或者治病的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解除其劳动合同。那么,大家更多关注的是,在请病假期间,单位发不发工资?北京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律图小编就对大家所关心的问题,整理如下。

北京市病假工资的规定:

一、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病假工资计算公式、病假工资怎么算?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2、病假工资的系数:

(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1000×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1000×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当月工时工资+〔(1000÷21.75×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

2、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 (1000×70%)×应扣工资基数 +1000×30%

当月所得工资 = 1000 – 应扣病假工资

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上海最低工资的80%,则以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

三、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劳动法病假规定如何发放、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50条规定:

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一年时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

第52条规定:

职工在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企业应按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北京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是什么?从以上内容中可以找到答案。保障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也能享有工资待遇,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在相关规定中,对于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标准都做了详细的划分。在此,律图提醒,劳动者应该熟知以上相关法律知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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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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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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