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公交上摔倒谁负责任
公交上摔倒责任承担需依具体情形判定。若因公交司机急刹车等不当驾驶行为致乘客摔倒,公交公司应担责,因其有保障乘客人身安全义务,司机操作不当属职务行为,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乘客自身原因,如没抓稳扶手、注意力不集中等摔倒,责任一般由乘客自行承担。
若因第三人过错导致乘客摔倒,比如第三人在车内推搡等,由该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第三人逃逸或无力赔偿,公交公司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二、在公交上摔骨折了谁负责任
在公交上摔骨折,责任承担需分情况判断。
若因公交司机急刹车等不当驾驶行为导致乘客摔倒骨折,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有义务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乘客自身原因,如未抓好扶手、自身疾病发作等导致摔倒,责任通常由乘客自行承担。
若因第三人原因致使乘客摔倒,第三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若第三人无法确定或无赔偿能力,公交公司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公交公司可向第三人追偿。
三、在公交上摔骨折了谁负责鉴定
在公交上摔骨折,关于负责鉴定的主体需区分情况。
若要确定赔偿责任,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伤者可在治疗终结后,向处理该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公交事故多属此范畴)提出申请,由其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也可自行与公交公司协商选定鉴定机构,或在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指定。
此外,若要认定是否为工伤(比如是上班途中在公交上摔伤),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职工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
当遇到在公交上摔倒谁负责任的疑问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有几个实际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公交公司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清理地面水渍、急刹车前未通过广播提示,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乘客自身因低头看手机、未扶稳扶手等存在明显过错,可能会减轻公交公司的责任比例。另外,摔倒后的赔偿范围也需厘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若造成伤残还涉及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如果您对责任划分细节、赔偿标准认定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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