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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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民法院审查起诉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1、要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否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2、要审查起诉是否符合以上法定的四个条件。3、要审查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书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起诉的条件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与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告是谁,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是起诉书的核心内容。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否则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二、起诉状的内容

起诉状的内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应当写明:

1、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4、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的时间、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三、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审查标准

人民法院审查起诉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要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否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2、要审查起诉是否符合以上法定的四个条件;

3、要审查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书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一般是在是否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以及起诉手续是否完善这几个方面来进行审查。另外,我们要注意,在进行撰写起诉书的时候,一定要将起诉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事实哦理由进行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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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受理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费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的受理费是多少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
1、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
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2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2、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指人民对只涉及人身关系或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交纳的。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按照《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2)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上述案件,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对上述案件的收费有幅度规定的,在具体的实施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标准。
民事诉讼费的交纳和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
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
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和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对案件诉讼费的交纳和退还做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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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
在法院决定处理一些民事案件时被告人需要依法向法院预交的费用,当案件宣判结束后,这笔费用应由败诉方的当事人负担以及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来决定由谁负担,在我国,案件受理费其实也算得上国家税收的一种,最终这笔收入是会纳入国库的,同时由于案件的情况、形式以及诸多原因,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也不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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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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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2、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3、行政指导行为 4、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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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后多久开庭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因人身权利收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3、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4、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富有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
1、刑事案件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逾期不得再提起,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缴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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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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