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家所生活的地方都是来源于大自然或者是认为的有限资源的,但是作为这样的资源买卖的在每个地方的税务局依然会需要征收税务的,那么关于资源税税率以及税务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资源税税率
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另外,对一些情况还做了以下具体规定: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行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以原煤入洗为例,洗煤这一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是这样计算的: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数量÷入洗的原煤数量)×100%洗煤的课税数量=洗煤的销量、自用量之和÷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块煤、洗末煤等。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选矿比的计算公式如下: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的原矿数量
5)纳税人以自产自用的液体盐加工固体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团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资源税征收范围
就资源而言,其范围很广,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具体包括:
1、原油。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原油、天然气、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卤水)。这里所说的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因此,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了其实生活的很多东西都是来自于这些资源了吧,离开这些大自然或者是人工制造的资源是不法存活的,而且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这些原油、煤炭天然气和其他的金属矿物,以及有色或是黑色的矿物,最常用的盐这些都是需要征税的,具体资源税税率是根据数量和税额计算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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