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尽责的律师——孙伟伟。她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为她在法律领域的深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孙伟伟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现任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她还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并且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执业以来,她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还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如此丰富的执业背景和亮眼的成绩,足以证明她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
孙伟伟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她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
下面就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孙伟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在被告人潘XX窝藏罪不起诉案件【案号:(20xx)鲁0xxx刑初x号】中,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31日,被告人王X2经人介绍认识潘X,将其带回位于平度市新河镇沙XX的家中欲共同生活并阻止其离开。9月1日晚,潘X之子王X2、女儿王X1和女婿孙X前往寻找潘X时与王X2发生争执并厮打,期间王X2持单刃刀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案发后,王X2潜逃,公安机关于2002年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而被告人王X1、潘XX从亲属和公安人员处得知王X2的犯罪事实后,仍向王X2提供手机卡、手机等财物,帮助其继续逃匿。2017年,王X2被抓获,王X1、潘XX经侦查人员电话联系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为证明指控,公诉人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宣读了相关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X1、潘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伟伟律师介入此案后,凭借其专业的法律分析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地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焦点。她指出王X1、潘XX接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且二人虽然为逃匿的重刑犯提供了帮助,但主要是在王X2生病时给予必要救助,更多地体现了亲情关怀,其提供手机、手机卡等行为属犯罪情节较轻。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采纳了孙伟伟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被告人潘XX免予刑事处罚。
孙伟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出色的辩护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智慧和高度的责任心,让每一位需要刑事法律服务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信任和安心。
孙伟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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