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确权后夫妻离婚分割需区分情况。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达成一致的,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未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时该房屋仍归产权登记方,不参与分割。
若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此比例分割。
二、房屋确权后遗嘱是否还有效
房屋确权后遗嘱一般仍然有效。
房屋确权只是对房屋产权归属进行了明确。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作出的处分安排。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自书遗嘱);或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代书遗嘱)等。且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那么即便房屋已确权,遗嘱对该房屋的处分依然有效。继承人可依据有效的遗嘱继承房屋等遗产。
三、房屋确权后子女能否继承财产
房屋确权后,子女能否继承财产需分情况看。若房屋确权人去世,且生前未立遗嘱排除子女继承权,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可参与房屋等遗产分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均等分配。
但如果房屋确权人立有遗嘱,明确将房屋指定给他人继承,那么子女就不能依据法定继承来继承该房屋。所以关键在于房屋确权人是否留有遗嘱以及遗嘱内容。若没有遗嘱,子女通常可继承房屋相关财产权益;若有遗嘱,按遗嘱执行。
房屋确权后夫妻离婚如何分割,除了需以确权登记的产权归属为核心依据,还涉及几个易被忽略的关键延伸问题:比如夫妻共同确权的房屋,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合理划分?若一方婚前确权但婚后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维护、装修等支出,是否能主张相应补偿?此外,分割后房屋过户的手续流程、所需材料及可能涉及的税费问题,也是实操中常见的困惑点。如果您对这些具体细节,比如增值部分的计算标准、过户的法律要求等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精准解答实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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