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什么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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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并不影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是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也不能单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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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等婚前财产。为了更好地确定其归属,避免结婚以后出现婚前财产的归属纠纷,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就婚前财产归属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并且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具体来说财产公证包括什么事项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什么事项

1、想要了解婚前财产公证包括的事项,首先需要了解婚前财产的内容,具体来说: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财产公证的事项包括: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这种情况下,各项书面证明房屋产权间接证据都保留在对方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己方极其不利,所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作为直接证据证明房屋产权归属非常必要。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这种情况下公证的主要目的是写清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例如根据出资比例确定等。

(3)产权不稳定的动产。例如存款、玉器、首饰等。这种财产没有其他的证明权属的方式,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事项有什么

1、不必办理公证的婚前财产: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例如房屋、汽车。其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已经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归属。显然没有必要再进行另一项权属公证了。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该房屋仅为居住使用,非夫妻二人所有,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当然也就没有公证的必要。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仍为交付房款的人,不因房产证的交付日期在婚后而改变。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该房屋婚前仍未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需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2、为了更好地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除了了解婚前财产公证的事项外,还需要了解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具体包括:

(1)当事人要准备好婚前财产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并不是所有的未婚男女都是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此时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区分哪些是有必要办理公证,而哪些其实是没有公证的必要。至于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什么事项,律图小编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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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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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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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2、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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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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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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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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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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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了解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的材料和在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第1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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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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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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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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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从实际情况看,肢解发包往往与发包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肢解发包多拿回扣等违法行为有关。因此合同法禁止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至于如何确定是否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如对一幢房屋的供水管线,发包人就不应将其分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如果对一幢房屋中的供水管线和空调设备的安装,尽管都属于同一建筑的设备安装,但因各有较强的专业性,发包人可以将其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项目项目档案整理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部分 (一)立项审批阶段文件材料根据不同审批事项内在联系分别整理组卷。同一审批事项按照批复、请示、相关审查及专家评审文件材料的顺序依次排列。 (二)勘察设计阶段文件材料按照设计的不同阶段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同一设计阶段审批文件按照批复、请示、相关审查及专家评审文件材料的顺序依次排列。 (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照审批事项及相关手续办理过程分别整理组卷。 (四)工程管理文件材料按照问题结合时间分别整理组卷。各参建单位就质量控制、计划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及安全管理等问题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有机联系,结合重要程度依次进行排列。施工文件材料: 1、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配合比设计文件属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专用的,应归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整理组卷。除此之外,可以合同段为单位,按照原材料类别分别整理组卷。 2、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汇总文件按照汇总及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工作程序依次进行排列。 3、按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分别整理组卷的文件材料,依照监理批复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顺序,结合施工工序顺序依次进行排列。以土建工程为例,同一分项工程文件材料原则上按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及附件(其中原材料试验复印件归档时可剔除)、技术交底资料、检验申请批复单及附件(含施工放样、施工原始记录、现场试验报告及记录、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整改通知及反馈顺序排列。 4、合同段交工验收文件按照交工验收证书、交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各项工程总结依次进行排列。 5、竣工图参照施工图顺序排列。 6、设备安装及调试文件按照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运行维护、随机文件等顺序依次进行排列。监理文件: 1、监理管理文件以监理合同段为单位,按照依据性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安全管理文件、计划进度控制文件、费用控制文件等分别整理组卷。 2、旁站监理记录按施工合同段整理组卷。 3、监理日志按照监理机构、人员,结合形成时间整理组卷。 4、监理抽检材料先按合同段分开整理,同一合同段文件材料,结合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整理组卷。 (八)工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工作文件材料按照检测观测记录及报告、车辆通行情况、缺陷整改情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九)招投标及合同文件材料按照招投标工作程序和合同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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