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怎么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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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1条规定(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后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构成违约,出让方起诉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怎么做?

一、合同一方请求解除合同怎样处理?

1、转让方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1条规定:(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后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构成违约,出让方起诉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受让方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2条规定:(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因法律障碍或者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出让方故意不协助履行相应批准手续致使股权无法办理变更登记,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受让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合同生效期内股份孳息如何处理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3条规定:(股份滋生利益归属)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出让方起诉主张受让方在返还股权时一并返还其持有该股份在公司所获得的红利、配送新股及因该股份而认购的新股等股东权益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受让方因前款股东权益支付对价的,可以同时请求出让方予以补偿。

三、合同生效期内利润归属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4条规定:(利润归属)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变更股东名册记载之前,出让人以股东名义在公司获得利润分配、配送股份及新股认购等股东利益,受让人主张出让人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权益的归属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后果

1、合同解除有溯及力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一是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二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三是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合同解除无溯及力的不能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是否能够恢复原状应取决于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履行情况,是指根据履行部分对整个合同义务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合同性质,是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

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怎么做?股权转让解除之后的后果是分为可以恢复与不可恢复的,而鉴于现代社会生活中对于股权转让的解除越来越频繁,所以朋友们在遇到此类情形时,一定要根据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流程,避免损害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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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因前款股东权益支付对价的,可以同时请求出让方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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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解除有溯及力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一是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二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三是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合同解除无溯及力的不能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是否能够恢复原状应取决于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履行情况,是指根据履行部分对整个合同义务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合同性质,是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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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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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因前款股东权益支付对价的,可以同时请求出让方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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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一是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二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三是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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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怎么样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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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方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1条规定:(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后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构成违约,出让方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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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因前款股东权益支付对价的,可以同时请求出让方予以补偿。
三、合同生效期内利润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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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后果
1、合同解除有溯及力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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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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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因前款股东权益支付对价的,可以同时请求出让方予以补偿。
三、合同生效期内利润归属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4条规定:(利润归属)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变更股东名册记载之前,出让人以股东名义在公司获得利润分配、配送股份及新股认购等股东利益,受让人主张出让人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权益的归属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后果
1、合同解除有溯及力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一是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二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三是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合同解除无溯及力的不能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是否能够恢复原状应取决于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履行情况,是指根据履行部分对整个合同义务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合同性质,是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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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股权转让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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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4、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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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是一种债权担保形式,如果当事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向债权人提供质押的,自质押生效之时起,当事人所质押的股份在未经质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
但是,对于所质押的股份,仍可以进行查封在执行中,也可以将质押的股份进行拍卖、变卖,并进行变更股份所有权人的登记。但是,质押的股份在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应该首先优先受偿质押权人的债权,余款才可以作为执行款由转交执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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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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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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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转让的问题,如何把股权转让成第三方,如何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把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程序。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 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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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餐厅的股东,我想把我在餐厅的股份转让了,请问餐厅股份转让怎么做?餐厅股份转让协议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1、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将位于
商铺转让给
,并按约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转让费用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其中,甲方¥
元整,乙方¥
0元整,签订合同时,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的金额即元整,丙方一次性支付已方50%的金额即¥元整,余款在签订协议后个月内分两次付清,其中签订协议12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的50%即元整支付给甲方,元整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在之后的6个月内付清。
3、丙方应当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丙方应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与经营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由此造成的损失与另外两方无关。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均与另外两方无关。
4、丙方须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工伤、用工、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5、丙方承担房屋租金。
6、丙方应按国家规定,做好食品安全、社会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工作,若在经营期间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因素导致停业、罚款、经济纠纷等损失均与甲乙双方无关。
7、丙方没有付清所欠甲乙双方款项之前,无权再次转让该店。
8、丙方付清甲乙双方所欠款项后,需与房主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该店的法人过户到丙方名下。
9、违约责任: 若丙方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没有付清甲乙双方所欠款项,甲乙双方有权处置该店内所有资产,包括转让费等无形资产。
10、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所有条款。 1
1、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通过提起诉讼由饭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1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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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如何解除?
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适用“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定:1、合同的“约定解除”,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合同的“法定解除”,即:(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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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未收到全部转让款,能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吗
[律师回复] 对于未收到全部转让款,能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004年8月28日,
A公司就转让其持有的
C公司股权事宜与
B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书》,合同约定,A公司以5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C公司的90%的股权转让给B公司或其指定的
第三方;股权转让价款分期支付,最后一笔1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为2004年12月10日;合同同时约定,在B公司未能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前,无权向其他方转让、质押受让的股权,无权转让C公司的项目,无权以任何形式处分C公司的资产;若B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A有权终止该股权转让合同。
上述协议签订后,A公司如约履行了C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90%的股权分别变更到B公司及其指定的
第三方H公司名下的义务,但是,B公司未依约向A公司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2007年10月6日,B公司、H公司与L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L公司以7500万元的价格受让B公司与H公司在C公司90%股权。协议签订后,B公司、H公司将股权转让给了L公司,L公司也支付了相应对价。
在上述情形下,请问A公司能否主张解除其与B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将C公司的股权状况恢复原状,并要求B公司及H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就A公司所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虽然《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若B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A公司有权终止该股权转让合同,虽然B公司未依约向A公司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但是,我们依然认为A公司在此情形下不能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理由如下:

一,解除权是《合同法》赋予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相对方严重违约时,根据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终止合同关系的权利。我国合同法对于解除权的行使规定了适用条件和行使期间。合同解除权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即解除权人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权益被侵害之后的合理时间之内向违约方提出解除合同,超过了合理期限,则不能行使解除权。
在本案中,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争讼的第三笔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的支付时间为2004年12月10日。在B公司未能按约付款后,A公司本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解除股权转让合同,但是A公司始终没有提出。时至今日,距其知晓自己的权益受损即可以开始行使解除权的时间已达四年以上,显然超出了合理的期限,A公司不能在四年之后再行使合同解除权。

二,《股权转让合同书》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000万元,B公司已支付4000万元,C公司90%的股权亦已按约定过户至B公司和H公司,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已经实际履行。因此,即使不考虑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从维护交易稳定的角度看,B公司未支付剩余1000万元的行为尚不能构成严重违约。《股权转让合同书》关于“B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约定也不很清晰,只有理解为“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方为合理。因此,A公司不能在合同主要义务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仅仅因为B公司未支付剩余1000万元即解除股权转让合同。

三,涉案的C公司90%股权已转移至案外人L公司名下,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L公司亦已支付相应对价,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L公司系属善意受让第三人,其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如果允许A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恢复C公司股权原状,将会给L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因此,在此情形下,A公司无权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
尽管A公司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A公司仍然可以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损失赔偿,则须确认A公司的损失是否因为B公司的违约而直接造成。
1、股东认缴和实缴资金不一致时,股权又进行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的写法为:只要是甲乙丙都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归还乙缴纳的财产份额,乙就算协议退伙,公司章程一般是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的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股东会决议采取资本多数原则,进行表决通过,全体股东要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
2、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去腾讯众创空间看看
3、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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