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领取时间有什么规定?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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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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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养老保险领取时间有什么规定?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组成的一部分,其可以为人们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但是根据国家规定需要达到一定的时间才能领取,那么,养老保险领取时间有什么规定,发放标准是怎样的?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问题,下面由律图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养老保险领取时间有什么规定?

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相比之下,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则灵活得多,提供了领取时间的多种选择,并且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四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三、养老保险发放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简单来说,参保人员在在职缴费期间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那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这充分体现了个人享受的权利与其应尽的义务成正比。即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缴费满15年。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养老保险领取时间有什么规定的介绍,从上文中可以了解到,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是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进行的,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且缴纳一定的年限,就可以按月领取属于自己的养老金。另外,养老金领取的多少,取决于缴费期间缴纳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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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保经办机构按就近、稳定、便捷原则,通过银行、邮局、社区服务中心等渠道,直接发放到参保人手中。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满55周岁,非管理岗位满50周岁即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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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领救济金怎么领,可以领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你那三个月的失业金按限定予以保留,因为你第二次是辞工不干的。具体是因为什么原由以及可否符合领取要求,建议你拨打12333详细询问。申办爱人资格:
1、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限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流程解决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限定提供劳动要求,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劳动,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延薪水,或者不按限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或者集体合同商定的薪水准则支付薪水,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格、资历等资料,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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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可以领救助金吗?去哪领?
[律师回复] 可以,有这个规定。但是并不是所有刑满释放人员都可以享受类似政策,应该符合相关条件。对刑释人员要积极安排就业,解决生活出路。对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人员给予6个月以内的过度性生活救助金(比照最低生活保障金),由所在地司法机关协调民政局发给。《监狱法》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拓展资料: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情况对于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应该各部门联动起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分工负责,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把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并结合刑满释放人员的不同分类管理,第一对于有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应该由派出所和司法所共同完成帮教工作,并制定帮教措施,按照定期走访定期汇报的工作思路,掌握他们的动向,对表现良好的人员可以转出重点管理人员。其次对于刑释人员满三年以上和不满三年的可以分类管理,不满三年的要重点管理,并制定管理措施第三对满三年并在这三年期间表现良好的,可以建立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四对于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可以组织成立一个创业基地,这样不仅能够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同时也可以解决安置帮教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对刑满释放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解教人员及家属见面交流对接,确定帮教人员,制定“帮教协议”,健全衔接、登记、跟踪回访等各项制度。
失业金申领发放办法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刑满释放补助在哪领?
[律师回复] 刑满释放人员回到原居住地后,只要没有重新犯罪的证据,就享有当地居民同等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地居民享受的补贴也不例外。当然也不可能再额外去享受什么当地居民没有的补贴。说得客观现实一点,就是刑满释放人员也是平等的普通公民,不应该被岐视和当另类对待。《法》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十一)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十二)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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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怎么发放
通常而言,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同时其在过去的15年内已足额缴纳过养老保险费用,便可获得养老保险金;然而,对于某些特殊情形,则需满足特定的领取条件。养老保险费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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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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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发放标准
退休金发放的标准一般和两个标准关系密切:一个是缴费基数,一个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必须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方可发放养老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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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发放的标准一般和两个标准关系密切:一个是缴费基数,一个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必须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方可发放养老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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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没有小孩领养,我一心想领养一个女孩,领养你们放心
[律师回复] 根据1998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条件证明收养人的收养申请;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收养人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3收养手续收养社会弃婴:
(1)无子女证明(2)收养人情况证明(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4)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5)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6)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7)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1)父母死亡证明(2)收养人情况证明(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4)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5)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6)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
(1)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报告(2)法定代表人同意送养意见(3)法定代表人户口本、身份证(4)社会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登记表及第1条中(2、3、5、6、7)条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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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及领取要求
全国平均数据为125元,最高的地区是上海,的标准是850元,的标准是930元。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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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刑满释放人员领救金多少钱
[律师回复] 刑满释放人员回到原居住地后,只要没有重新犯罪的证据,就享有当地居民同等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地居民享受的补贴也不例外。 当然也不可能再额外去享受什么当地居民没有的补贴。说得客观现实一点,就是刑满释放人员也是平等的普通公民,不应该被岐视和当另类对待。《监狱法》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十一)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十二)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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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发放领取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6、“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失业保险领取按什么标准发放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2020东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二、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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