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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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2018年起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收紧。2、2月1日起新的企业年金条例开始正式实施。3、3月23日宣布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十四连涨。4、5月1日起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5、7月1日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正式落地。
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一、职工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职工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1、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与2016对比有哪些变化

1、养老金按缴纳年限计发

我省以前规定,职工养老保险金由四部分构成,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新的计发办法仍沿用“缴费15年以上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规定,但将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直接挂钩,则建立起了更强的激励约束机制。体现在计发办法的各个构成部分,就是基础养老金比例相应加大,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应减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逐步萎缩。

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月标准除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外,缴费年限成为养老金多少的重要参数,即缴纳15年以上每多1年多发给1%.同时,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前最多领10年,现在每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则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也就是说,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那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多;个人月平均工资越高,那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多;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多;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2、个人身份参保有5年过渡期

我省以前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对上述人员设置了5年过渡期,实行缴费基数一次到位、缴费比例逐步过渡的政策。

即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2006年、2007年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08 年、 2009年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0年1月1日起,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3、农民工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我省以前规定,农民工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这次明确规定企业招用的一年以下的农民工也要纳入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也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口

据悉,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或进城务工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若本人自愿,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以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4、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纳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以前,个人账户的 11%由两部分构成,其中8%为个人缴纳部分,3%为单位缴纳部分。调整后,个人账户总额虽然变化了,但个人缴纳比例并不发生变化。

此外,《实施意见》同时规定,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省、市、县各级政府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制度”,杜绝违规提前退休现象。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强退休审批工作,严格退休审批程序。

5、退休越晚养老金越多

“新人”多缴多得“新人”缴费年限越长,得到的养老金就越多,这与老政策相比有一定的优越性。

五、2020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未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到各人事代理机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雇主和雇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按20%缴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根据冀人社发〔2011〕72号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申请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后,仍实行低缴费低待遇、高缴费高待遇的原则。因此,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

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止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3、中断缴费人员补缴时,其补缴基数和补缴比例如何确定?

(1)补缴用人单位期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以199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1990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养老保险费,如能提供原始职工工资收入的,应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补缴,但不低于补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不超过300%;如无法提供当年工资收入的,可选择按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基数补缴。1995年及以前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3%;1996年以后按当年实际缴费比例补缴。

(2)2011年6月30日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从达到退休年龄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1993年1月至1995年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补缴,1996年及以后年份,可选择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或60%为基数补缴,一次性趸缴满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以补缴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缴费基数趸缴。缴费比例为20%。

4、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时,如何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1)已核定缴费基数,2011年6月30日之前形成的欠费,补缴时,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2)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单位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12%部分)加收滞纳金。其中:补缴1986年10月至1995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8‰,补缴1996年1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6‰,补缴2001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5‰。

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免收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滞纳金。2013年7月1日以后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3)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加收利息。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1996年1月至2011年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的平均值4.922%计算。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计算。

5、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何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待遇包括哪些?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目前,病残津贴由于尚未出台配套性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文件,暂未实施。

以上就是律图栏目的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相关问题。当我们年老退休或丧失劳动力的时候,养老保险就会发挥它的作用,对于我们的生活起到保障作用。我国的养老保险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完善或者得到补充,目的是使之更加有利于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样,各地因具体情况不同,养老保险政策会有些许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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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1、哪里缴纳社保: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继续缴费地为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2、如何延长缴费: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若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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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汽修保险新政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21年汽车保险新规政策新规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因此,当前的车险收费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对险企以及车主都有失公平。2021汽车保险新规的不同: ①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费,同价不同款汽车保费不同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费改后,车辆是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的,发生全损时,车辆即可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更低。费改之后,如果同价格车辆投保,那么车型不同,其所交保费也不同。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 ②出险越少,驾驶习惯好,保费越低费改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高低,不仅会取决于车主上一年的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简单计算一下,上一年没有出险,综合算下来,车险费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准费率的6折,如果连续两年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③新规扩大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在三责险项下进行赔付,相比过去撞到自家人保险不赔情况,费改之后,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变得更广了。除此之外,因为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车辆损失,也增加到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各险种也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 ④增加“代位求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当本人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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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职工工亡赔偿政策
[律师回复]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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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养老保险新政策?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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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伤保险新政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江苏省实施办法》(省政府103号令),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涉及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最大变动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待遇将告别“同伤不同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调整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调整为:五级
9.5万元,六级
8.5万元,七级
4.5万元,八级
3.5万元,九级
2.5万元,十级
1.5万元。新《办法》在采取新的计发标准后,也采取了递减规则,即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将根据其不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予以扣减。具体标准为: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常州市社保中心提醒您:判断上述两项一次性待遇适用于老《办法》还是新《办法》的标准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2015年6月1日之后的,按照新《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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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4050的新政策
[律师回复] 不可双重享受。你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投保的,各地4050补贴都是投保缴费后给与补贴,这个在设计之初就想到了如何堵住漏洞,不能双重享受问题了。领取失业保险金 1,能不能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3,怎么领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农村户籍的,个人不参加失业保险的,是发放一次性失业金救助金)。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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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多少钱,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是什么?
根据国家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根据本人上年月均工资确定的,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再乘以规定的比例,就是缴费数额。1、养老保险补交范围。2、养老保险补交条件。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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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车辆保险新政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21年汽车保险新规政策新规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因此,当前的车险收费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对险企以及车主都有失公平。2021汽车保险新规的不同: ①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费,同价不同款汽车保费不同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费改后,车辆是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的,发生全损时,车辆即可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更低。费改之后,如果同价格车辆投保,那么车型不同,其所交保费也不同。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 ②出险越少,驾驶习惯好,保费越低费改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高低,不仅会取决于车主上一年的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简单计算一下,上一年没有出险,综合算下来,车险费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准费率的6折,如果连续两年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③新规扩大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在三责险项下进行赔付,相比过去撞到自家人保险不赔情况,费改之后,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变得更广了。除此之外,因为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车辆损失,也增加到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各险种也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 ④增加“代位求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当本人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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