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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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协议书对于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法来解决。

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离婚夫妻就需要按照协议中约定好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情况,那要是发现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双方在真实自愿的基础上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已经作出符合法律原则的处分的情况下,才准予登记离婚。因此经登记部门登记协议离婚的,一般不会发生要求执行的问题,至于个别婚姻当事人,因急于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致离婚后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反悔,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也就是说,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离婚协议,遇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向法院起诉。

向法院起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起诉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现实中,不执行离婚协议是经常会出现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只能去法院起诉,在拿到了法院的生效判决之后,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当然除此之外也可能有其他的办法,但相比之下,肯定还是这种方法是比较可行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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