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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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二)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三)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四)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民事诉讼时效 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通过了解可知,对于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会有所差别,但是一般为两年。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法院将不予保护,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握好期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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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观点虽然在司法实务中经常被采用,但是,其认为无效民事行为约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财产返还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实质上是将无效民事行为等同于有效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既然无效,当中的关于义务履行期限的约定亦属无效,故不能以之作为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标准。而第三种观点的理由则比较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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