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杨勇律师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他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4412,服务地区为北京,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2506。杨勇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教育背景。执业至今,杨勇律师及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在重大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纠纷维权以及民刑交叉案件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百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重大商事纠纷领域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常年代理标的额千万元以上甚至亿元以上案件,在企业投资纠纷维权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此外,他还担任《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等多项职务。他坚持“专业为王”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防控风险、创造价值。
二、主办案例
本案是一起行政赔偿诉讼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上诉人杨XX因自家承包地上的房屋被沧州市XX区XX镇政府强制拆除,要求赔偿房屋、土地、养殖用品及经营损失等,但涉案房屋未办理相关批准手续且土地在征收范围内。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杨勇、赵XX律师作为上诉人杨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二审审理。在一审中,律师协助杨XX主张了多项赔偿请求,包括养殖场建筑、养殖用品、鹅、鹅蛋收益以及土地补偿等。然而,一审法院虽确认强拆违法,仅支持了部分养殖用品损失共计98395元,驳回了关于房屋、土地及鹅蛋收益等其他请求。
针对一审判决结果,律师在上诉中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策略。针对“赔偿与补偿割裂”的问题,指出法院应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参照最高法判例,在赔偿案件中直接结合征收补偿方案解决补偿问题。对于“全面赔偿”原则,主张因行政机关不作为导致房价上涨,赔偿标准不应低于征收时的补偿标准,按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市场价计算房屋损失,并要求给予土地补偿。在举证责任方面,强调因被告违法强拆导致原告无法举证,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河北省沧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撤销了原判,认为一审法院直接判决具体赔偿数额不妥,赔偿事项和数额需行政机关进一步审查核实。责令沧州市XX区XX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对杨XX依法予以行政赔偿。法院还释明XX镇政府并非征收主体,征收补偿问题无法在本案赔偿程序中直接解决,但镇政府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协调化解争议。在这起案件中,杨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办案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结果,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体现了专业律师在法律程序中的关键作用和专业价值。
杨勇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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