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残疾要赔偿哪些费用

最新修订 |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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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特殊治疗费:这是指治疗残疾的特殊费用,如安假肢、假眼、假牙等。2、残疾用具费:这是指残疾者为方便生活、工作购买残疾用具而支出的费用。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吗 4、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
致人残疾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致人残疾要赔偿哪些费用

残疾,是指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经过治疗后不能完全恢复功能,致使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

损害赔偿的角度出发,可以把残疾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种情况。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致人残疾的赔偿可分两步进行。在治疗期间先按一般伤害进行赔偿,在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后再根据伤残情况进行残疾赔偿

残疾赔偿除应先按一般伤害进行赔偿外,还应赔偿下述几项费用:

1、特殊治疗费

这是指治疗残疾的特殊费用,如安假肢、假眼、假牙等。对于难以计算残后医疗费用或医疗终结时间的,除个别情况可给予一次性医疗费补偿外,一般不作一次性补偿,而应根据实际治疗的情况逐次补偿。

2、残疾用具费

这是指残疾者为方便生活、工作购买残疾用具而支出的费用。常见的残疾用具有轮椅、拐杖、助听器等。

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害他人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致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

残疾者由于劳动能力的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必然导致无收入或收入水平低,因此,致害人应对受害的残疾者给予生活补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害他人身体致其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助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二、义务帮工人受人身损害的责任

就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受伤害和被第三人侵害两种情形,法律有如下规定:

(一)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

1、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2、被帮工人已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责任,但根据公平原则,被帮工人应当在受益的范围内对帮工人予以补偿。

(二)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受第三人侵害的。

1、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第三人的不法侵害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2、在第三人不能确定或没有赔偿能力,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助;

3、在第三人不能确定时,是指第三人下落不明,那就不列其为当事人;第三人确定但没有赔偿能力的第三人与被帮工人为共同被告。

此时作出的赔偿主要是伤残方面的,已经造成了伤残之后,肯定会对其日后的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就需要根据实际导致伤残的情况,作出相关的赔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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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六、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
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
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对于信息虚假或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者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
  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5.审核、批准、备案: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6.发放、备案:县级残联发放市级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7.领取、保存: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我家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父亲(47岁)开机动三轮车遭遇车祸身亡,肇事车为奥迪轿车。现双方调解索取赔偿金。交通死亡赔偿标准致人残疾赔偿标准是啥,致人残疾赔偿咋办
[律师回复] 河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543元(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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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81元(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河北省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64元(被抚养人生活费)
河北省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
一、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
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近亲属可提起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受害人不是当场死亡的,还有在医院治疗抢救的各项费用。
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1、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543元×20年=410860元
2、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081元×20年=16162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1、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54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2、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08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1、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543元×5年=102715元
2、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081元×5年=40405元
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53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364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但有其他需被抚养的情形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53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364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3) 、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531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364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53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364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二、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宿费+其他医用药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陪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1、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54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410860×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08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161620×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1、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54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08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1、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54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102715×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081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40405×伤残赔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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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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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在单位使用机器的时候,不小心给出了事情了,给造成了工伤了,导致了残疾了,工伤导致残疾怎么赔偿呢?是如何?
[律师回复]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多少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二、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抱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我朋友上个月在工作期间受了重伤,我去医院看望他,医生说他的双腿已经残疾了。我想请问一下,残疾赔偿金工伤享受吗?
[律师回复]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残疾赔偿金是因为人身损害引起的(交通肇事,产品质量,工伤但没有做工伤认定等)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具体的数据要去当地民政部门查询)
残疾人故意伤害致轻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依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是这些残疾人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的构成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三、残疾人福利人有哪些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 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其主要内容和任务是: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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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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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残疾人被打致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残疾人打人应当承受法律职责。如果导致轻伤就涉嫌有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导致轻微伤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拘捕15天以下。同时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限定: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使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丧命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暴打他人的,或者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金: (一)结伙暴打、伤害他人的; (二)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岁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的; (三)屡次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暴打、伤害多人的。《侵权职责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导使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法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导致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导致丧命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丧命赔偿金。
我是99年因公致残,七级伤残,有残疾证。现在我单位正在、进行破产,从99年至2012年退休无任何工资收入请问应该享受什么工伤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残疾评定准则即国务院准许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准则》限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要求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组织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效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2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由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2年以上不愈者。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2年以上未痊愈者。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通常人的水准,并显示适应做法障碍者。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异样、麻痹所使人体运动功效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意外导致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2年以上功效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不能恢复功效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具体评定类别、等级见残疾评定准则,即国务院准许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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