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
在欠款发生前,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欠款发生后企业要注意什么
债权方企业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
债权方企业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
而在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企业在生产经营并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要重视对债权欠款的管理,避免在发生欠款后欠款难追回的情况出现。一旦您所在的企业有遇到欠款难以追回的情况,您要及时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询问具体的解决办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追回欠款,避免遭受无谓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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