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协议》是买卖房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于买卖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由于《定金协议》约定的内容直接关系到房产买卖的交易要件及交易细节,因此它的签订也尤为重要。那么实践中签订《定金协议》要注意的基本要点有哪些呢?
1、定金协议要有明确的买卖双方、具体的成交房屋地址、成交价格、定金数额、成交条件、违约责任,以及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2、定金的最高数额为买卖成交价的20%,超过该比例的视为预付购房款。
3、定金协议的生效标准以卖方实际收到为准。即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若买方未向卖方支付定金的,则该《定金协议》仍然不生效,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定金后《定金协议》生效。
二、认购书签订后定金如何处理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其实这个定金协议的本质也就是认购书。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需要待审剩余的房款或者首付款,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的话开发商是可以直接没收购房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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