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为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的经营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为一方婚前取得,属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分割,但婚后在该土地经营有收益,收益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分割时需考虑所在村集体规定,不能损害其他家庭成员权益。
二、民法典中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咋分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下:首先看双方有无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约定,有约定从约定。若无约定,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离婚时通常不进行分割,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但涉及夫妻共同享有的部分权益,比如夫妻共同投入的人力、物力等产生的收益,可对收益进行分割。若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流转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由法院判定归属一方继续经营,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三、民法典里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房产分割主要如下: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后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房子属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实际出资可作为债权主张。婚前一方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房屋进行扩建或添附,离婚时应对扩建或添附部分的房屋价值,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具体分割需依实际情况判定。
当我们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分割这一问题时,除了上述所讲的常规情况,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特殊约定,那么在分割时就要依据约定来执行。另外,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用的归属,在离婚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也需要明确界定。你是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分割的具体操作仍有疑问呢?如果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分割后的相关权益界定、特殊约定处理等问题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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