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交税怎样交?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8人
专家导读 个人在两家公司收取报酬,要合并一起计算税金。纳税人无法在两家公司分别申报的。通常会是为一家有劳动关系的公司收取的工资薪金,另一家作为劳动报酬所得按20%缴税。
双重劳动关系交税怎样交?

一、双重劳动关系合法吗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承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双重劳动关系,双方应当依法维护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重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政策依据。

所谓的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根据 1995 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应与下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富余职工、放长假的职工;放长假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的职工;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职工。可见,原单位与上述劳动者属于劳动关系具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新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劳动者也提供劳动,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新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当然属于劳动关系。

2 、双重劳动关系具有法律适用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和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10 年9月13日颁发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8 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相关文义解释和反义解释上述法规都可得出法律承认双重劳动关系。

二、交税

个人在两家公司收取报酬,要合并一起计算税金。纳税人无法在两家公司分别申报的。通常会是为一家有劳动关系的公司收取的工资薪金,另一家作为劳动报酬所得按20%缴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通读全文之后,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双重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越来越成熟和规模化下不可避免的劳动趋势,人们总想着能自力更生赚取更多的钱财,国家法律也逐渐把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纳入法律,因此,在对待“双重劳动关系交税怎样交,合法吗”的问题上,我们要结合法律意识,对它有一个清醒的判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双重劳动关系交税怎样交?
一键咨询
  • 170****23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41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双重劳动关系保险
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就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中是可以存在双重工伤保险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两份工伤保险,只是享受待遇时只能存在一份待遇,即受到伤害时工作单位参加的工伤保险关系中获得赔偿。而且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局限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双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主要有:  
1,《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原劳动部于1996年10月31日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5,《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规章规定也在强化这一观念。  
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双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主要有:  
1,《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原劳动部于1996年10月31日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5,《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规章规定也在强化这一观念。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
双重劳动关系者既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又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凡双重劳动关系者都是生活困难者,在一定的程度上不但减轻了国家的负担,而且也降低了社会的犯罪率,减少了社会改革的阻力,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从而体现出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新的用人单位不和下岗者签定劳动合同,所以双重劳动关系者不受法律之保护。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是否应该双重?
一个员工与一个公司的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合同的,那么如果有多个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话,尤其发生意外,那么双重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是否应该双重?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存在多个劳动关系,那么他的保险也应该是多个。具体我们看下文。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偷税漏税虚开税票罪有多严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概念和和构成要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然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发票和其他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故意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或者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来说,行为人主观上都是以营利为目的,但法律上并未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的必备要件。因此,如果以其他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构成本罪。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0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严重偷税漏税的拘留几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因偷税漏税被拘留,属于刑事拘留,没有最短期限的规定。偷税漏税的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中没有拘留,因此,偷税漏税的不会被行政拘留。如果因偷税漏税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因偷税漏税被拘留的,属于刑事拘留。法律没有规定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的其他劳动关系后积极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其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劳动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双重户口怎么销户?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每样2张复印件首先确定好注销那个户口,然后按照提供相关资料:派出所手续基本完成:拿
1.
2.这些资料及它们的原件到你想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一定得是你想注销的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上级领导签好字盖好章后拿回派出所就大功告成了。他会注销你想注销的户口本,为什么要注销等,他会装订你的所有资料并盖好派出所的章写上意见(这些材料是两份一模一样的,其它民警签名没用)
第五步,户口本上写满注销,相关的身份证用剪刀剪开,一分为二,写好后复印一份,怎么样获得:1。
第三步:户籍警会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内容与你的注销申请差不多,按流程来走.复印自己两个身份证,2:户籍警会安排派出所民警为你做笔录,内容就是你如何获得双重户口的前因后果,千万不要拿到你想保留户口的派出所)上交给户籍警。
第七步: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一定得是当天值班民警签名,两个户口本:
第一步。
第六步。
第三步.用A4纸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写清楚自己两个户口的具体情况。
第二步,一份上级留底,一份派出包留底)。
第四步:带上你所有资料去这个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城市派出所就是找区公安分局,镇派出所就是找县公安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企业办事 > 企业纳税 > 双重劳动关系交税怎样交?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