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入职三年有几年年假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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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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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2、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3、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公务员入职三年有几年年假

一、公务员休假规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九)年休假待遇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二、有关《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知识

一、适用年假的前提条件:

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假的计算方法及年假的国家规定:

年假的计算办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年假与其他假期的关系: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四、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工资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五、不享受年假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关于公务员年假和公务员入职三年有多少年年假的相关知识,律图小编就为你讲解到这里,公务员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主要组成人员,其放假休假制度也是有着严格的制度的,年假不仅能释放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年假后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实现单位与员工的双赢,如果有不明白的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也可以咨询律图的小编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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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职提供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
首先看你单位对提供虚假信息是如何定义,及规定的。
其次,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
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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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填写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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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果该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年满16周岁,则属于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如果该员工未满16周岁,则单位属于非法用工,此时应该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处理。
1、如果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实际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六级伤残员工的伤残津贴等),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比如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残疾护具费等)。在上述情形下,无论劳动者是否身份造假,本该单位承担的部分,单位都应该支付;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会有两种情况:单位如果没有参保,这部分责任由单位承担;如果造假者以假身份获得参保,查实后工伤保险基金往往会拒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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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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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完全由单位承担责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该承担这种责任。对于劳动者来说,利用他人的身份虚假入职会使自己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而也就无法享受劳动中带来的一些福利,如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在劳动中如果发生工伤事件,也有可能不能领取工伤保险。所以,个人应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也应对员工的具体信息严格审查,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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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有年假吗?年假怎么算?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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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三天,公司给员工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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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考公务员进入笔试后需要离职吗
[律师回复] 对于在职考公务员进入笔试后需要离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报考公务员,还只是自己当公务员的一种希望,并不是事实,笔试后能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后能不能被录用,都还是个未知数。报考公务员没有离职才可以报考的要求,可以带职报考的,最好不要离职。  
2、报考公务员之前应当和单位领导打声招呼,这是对领导信任与尊重。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领导会支持的,领导都是通情达理的,领导会祝福你好运,而且领导也会有两手思想准备,如果你被录用为公务员了,领导好安排人接替你的工作,你随时可以走人,如果你没有考上公务员,你可继续工作,领导不会因此而辞退你的,这样两头都保险。  
3、你如果瞒着领导偷偷报考公务员,害处无穷:
A、如果你没有考上,留在单位继续工作,领导不会在信任你,你会失去发展前途。
B、如果考上了,录用前,要,要到单位考察、调查了解,单位领导说你一堆坏话,录用就没有希望了。
C、如果没有到单位考察,录用了,限期报到,你辞职需要30天时间才可以离职,你等不了,只好违法离职,这样单位可以要你赔偿一笔损失。
D、这样档案里可能会有不好的记录。公务员档案是要转到人事局档案馆的。  
4、如果你已经厌恶这工作了,早就不想要这工作了,你当然可以先辞职离职后再去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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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有没有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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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考公务员进入笔试后需要离职吗
[律师回复] 对于在职考公务员进入笔试后需要离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报考公务员,还只是自己当公务员的一种希望,并不是事实,笔试后能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后能不能被录用,都还是个未知数。报考公务员没有离职才可以报考的要求,可以带职报考的,最好不要离职。  
2、报考公务员之前应当和单位领导打声招呼,这是对领导信任与尊重。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领导会支持的,领导都是通情达理的,领导会祝福你好运,而且领导也会有两手思想准备,如果你被录用为公务员了,领导好安排人接替你的工作,你随时可以走人,如果你没有考上公务员,你可继续工作,领导不会因此而辞退你的,这样两头都保险。  
3、你如果瞒着领导偷偷报考公务员,害处无穷:
A、如果你没有考上,留在单位继续工作,领导不会在信任你,你会失去发展前途。
B、如果考上了,录用前,要,要到单位考察、调查了解,单位领导说你一堆坏话,录用就没有希望了。
C、如果没有到单位考察,录用了,限期报到,你辞职需要30天时间才可以离职,你等不了,只好违法离职,这样单位可以要你赔偿一笔损失。
D、这样档案里可能会有不好的记录。公务员档案是要转到人事局档案馆的。  
4、如果你已经厌恶这工作了,早就不想要这工作了,你当然可以先辞职离职后再去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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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天,员工提出离职,需要给工资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支付已经工作三天的相应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投诉。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不愿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当事人不愿协商,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律依据、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履行下列职责;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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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在入职时有义务真实、客观地向用人单位披露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其中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其他相关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法律对劳动者设定说明义务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用人单位更全面地了解劳动者的个人情况,从而考察其是否符合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于员工入职时“造假”——即故意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的情况,单位并非当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需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只有在劳动者虚构或者隐瞒的个人情况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方能解除其劳动合同。这里的“直接相关”是指,劳动者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足以对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一旦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认定该劳动者的行为属欺诈,根据《劳动合同法》应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解除其劳动合同。另外,我国《劳动合同法》针对此类情况未强制要求单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因此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无权要求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值得注意一点,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向其支付劳动报酬,数额一般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律师提醒,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不得滥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控制在知情权的范围内。不得以“对劳动者进行全面了解”为由,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劳动合同无直接关联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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