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是近年来越演越烈的一个现象,3月23日刚刚发生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被杀恶性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实,除了这种极端的恶性事件,更多医患纠纷是经济纠纷。而医疗责任保险是有效缓解这类医患纠纷的重要途径。
一位医生表示,医疗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包括手术在内的各种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超出人力所能控制范围的风险。不难设想,假如所有的医疗风险都要由医院甚至医生个人来承担,恐怕不会有人敢去行医。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通过制度化的设计来尽可能分化风险,医疗才不至于受限于不可预期的风险。
事实上,当下的医疗纠纷甚至“医闹”现象,更加剧了医疗行业的风险,不可避免地让医护人员心生畏惧,而这显然不利于医疗行业的发展,同样也不利于患者。某种程度上,医疗纠纷问题其实将医疗风险的化解提上了更紧迫的日程。
化解风险最直截了当的手段正是保险。资料显示,在国外,医疗责任保险其实早已普遍施行。例如,在美国,绝大部分的医院都是私立医院,医生大部分都是自由职业者,为了避免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可能带来的巨大损失,美国实行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医院和医生都必须分别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美国医生年平均收入约20万美元,其中约1.5万美元用于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也就是相当于其年收入的7.5%,而外科和产科等风险较大的医生投保费用可达5万至10万美元。在英国及中国香港,则由政府负责投保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医疗责任保险固然可以化解医疗风险,并免去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的很多后顾之忧,但有了医疗责任保险,并不意味着医疗责任从此可以交给商业保险打理,更不意味着有了保险埋单,医疗责任便可松懈。恰恰相反,施行商业化医疗责任保险,其实只意味着经济层面的赔付有了保障,而医疗责任本身显然不仅仅在于经济层面。如何在医疗责任保险之外,进一步强化医护人员的医疗责任感,其实仍然是履行医疗责任的根本。
同时,医院除了安排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之外,医护人员还应该为自己购买充足的意外保险。
通过上文的简述,了解了医患纠纷保险在某一情况上的作用,还有医疗责任保险的法律详情,但是保险并不能完全免去医疗风险的后顾之忧,也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妄为让保险买单,任何人都要存在责任感,医护人员要持着负责认真的态度,患者家属也应理解医院的难处。有任何问题都可询问法律365,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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