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在商品房的交接环节中,出售方所应承担的重要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房屋能顺利达到双方在买卖协议中所约定的使用标准;
(2)待房屋满足交付使用的相关规定后,需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流程和方式及时地通知买方进行房屋登记与交接手续;
(3)在正式实施交接工作时,卖方需要向买方展示所有关于房屋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且不得以任何非合同条款所明确规定的理由或条件为借口来阻止交房的顺利进行。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哪些
在商品房的交接环节中,出售方所应承担的重要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房屋能顺利达到双方在买卖协议中所约定的使用标准;
(2)待房屋满足交付使用的相关规定后,需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流程和方式及时地通知买方进行房屋登记与交接手续;
(3)在正式实施交接工作时,卖方需要向买方展示所有关于房屋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且不得以任何非合同条款所明确规定的理由或条件为借口来阻止交房的顺利进行。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卖方在商品房移交过程中所承担的核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他们需要在事先约定的期限内保证所提供的房屋能够满足双方签署的买卖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其次,当房屋具备了交付条件之后,卖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买方前来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以及完成房屋的正式移交工作;最后,在整个移交过程中,卖方必须向买方展示所有必要的交付证明文件,并且不得以任何无理理由拒绝或拖延交房事宜,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例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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