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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与方向
魏宪合,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2010年持1610xxxxxxxxx5935号执业证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他担任律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还兼任西安市长安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主要服务西安、咸阳等地。执业以来,专注企业经济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
案件受理情况
魏宪合累计办案超2000件,其中不乏复杂的经济、合同及刑事类案件。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例,在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一案中,xx公司委托魏宪合等律师代理。xx公司完成施工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双方就合同效力及付款责任产生争议。
办案具体过程
一审中,xx公司提交《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结算单主张工程款,XXX司提交《挂靠协议》等证据主张合同无效、已付款应计入总额。一审法院认定分包合同有效,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情况,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认定一审事实清楚。
案件最终结果
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有XXX司印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无法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对于已支付款项,仅部分被xx公司认可,其余无支付证据。一审认定的欠付工程款及利息计算方式合法。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需在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依据为《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及《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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