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却没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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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抚养费的问题,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相关的约定进行支付的话,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却没付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来由法院对相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判定,然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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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话就是需要到法院,由法官进行判定是否可以离婚,而对于协议离婚的话,就是由夫妻双方根据自由意志,拟定相关的离婚条款,包括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当出现协议一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时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介绍一下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却没付怎么办?

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却没付怎么办?

现实中,田某可以以女儿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支付抚养费。关于抚养费数额的问题田某既可以按照离婚时双方约定的300元每月生活费进行主张,也可以根据子女现在实际所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进行主张。

根据《民法典》(.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以上便是关于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的内容。现实生活中,通常情况是法院判决后,一方拒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拿着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帮助您解决疑难。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抚养费的问题,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相关的约定进行支付的话,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却没付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来由法院对相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判定,然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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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不久即以子女名义主张抚养费,对待这样的情况,虽然我们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但也应严格审查,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不久或没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一般在法律不应予以支持,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婚姻破裂,骨肉无辜。无论夫妻感情走向何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都不可能凭借一份离婚协议予以推卸,承诺独自抚养孩子的一方因种种现实原因确实无力继续抚养的情况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另一方应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 夫妻离婚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承担,但是,在必要的时候是可以向对方索要小孩的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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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约定抚恤金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协议中约定抚恤金是否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对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列举,最后一项是兜底条款:“(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文意解释的角度来说,遗产应为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既得利益或者说存在利益,对于因为社会福利政策所将要获得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因此,对于遗嘱继承而言,被继承人不应就抚恤金做出分配,但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同遗嘱一样,不能就抚恤金问题做出分配呢 笔者认为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约定抚恤金归扶养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因此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遗赠扶养协议对于遗嘱来说具有优先适用性,通常情况下是,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时,被继承人才会与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抚恤金自然可以在协议中一并处理。如果有法定继承人,因其不尽赡养义务才导致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故笔者认为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约定抚恤金归扶养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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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约定不付抚养费能够不付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协议书约定不付抚养费能够不付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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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怎样约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一句你们协商一致决定由谁抚养享有。提供协议书模板如下。
协议人:某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4、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六、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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