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证据规则最新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6-03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87人
专家导读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我国民事证据规则最新规定

一、起诉材料的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二、举证期限的确定与开庭

举证时限制度是新证据规则的一个伟大创举,是我国适应世界民事诉讼立法普遍趋势的一个大胆尝试。其包含如下诉讼理念:

1、举证责任。在现代民事诉讼中,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承认与否必须以一定举证责任与分配为基础,如果对举证期限及逾期举证后果不作明确规定,举证责任将形同虚设。举证时限制度的功能,正在于通过规定当事人若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将失去证据的提出权和证明权,承担败诉风险,从而促使举证责任得以贯彻;

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有时或许有正当理由,但更多的时候是出于故意实施证据突袭,是滥用诉权的典型表现。因此有必要在民事诉讼中确定诚实信用原则,倡导当事人的诚实义务,抑制程序权的滥用。举证时限制度就是充分强调当事人在提出证据层面上的诚实信用的保障

3,程序安定原则。所谓程序安定,是指民事诉讼运作应依法定时间先后展开并作出终局决定,从而使诉讼保持有条不紊的稳定状态。程序运作的安定必须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倘若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甚至诉讼终结后的再审程序中,允许当事人随时提出证据的话,那么法院的既判力将不复存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将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

它是规范民事案件中证据的有利武器,不仅有利于案件事实的审查,维护合法这的利用,也有利于诉讼效率的提升。特别是举证时效制度,这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案件审理水平效率的提升。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诚实信用等规定都是现实审理的要求,是适合我国目前案件情况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民事证据规则最新规定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8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证据规则的最新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能力的规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主张合同关系变更。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解除,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人民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辞退。第八条诉讼过程中、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第七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悬挂物发生倒塌、除名、减少劳动报酬,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从其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终止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0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最新补强证据规则内容?
一般而言,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①不受待佐证证据的支配;②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故可以采纳的、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符合法定程序的,用以增强或肯定待证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就是补强证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一条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第二条 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细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产权调换的非住宅,在拆迁过渡期内,拆迁人对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按以下规定予以补贴:在单位整体拆迁时,拆迁人从被拆迁交房之日起,按劳动、人事部门核定的合法用工人员所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本人前12个月的月基本工资平均额的80%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粮贴、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费等各种补贴和补助按月给付;达不到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付。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由拆迁人按规定补偿,由被拆迁人向有关部门统一缴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已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拆迁时不予补贴,而未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由拆迁人按退休金标准补贴。在单位部分拆迁时,按拆迁建筑面积每月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贴。按经营用房安置的个体工商户(不含征用集体土地上的个体工商户)在拆迁过渡期间内的停业补助,拆迁人每月应按每平方米经营使用面积给予1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1/5补贴。而全额拨款单位的人员不予补贴。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助标准新的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以后住宅搬迁补助费按每户每次200元计算,二次搬迁的另按此标准支付。如果是非住宅搬迁,办公用房搬迁补助费按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生产、商业、仓储、加工企业搬迁补助费按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应安置房屋面积(包含易地安置应增加的面积)在18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国有土地住宅和征地转户住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均按4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积计算。自拆自建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按下列标准一次性发放:户人口3人(含3人)以下的,1500元/户;户人口4~5人(含5人)的,2430元/户;户人口6人(含6人)以上的,3240元/户。实行产权调换的非住宅,自行过渡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有证照的建筑面积,在30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商业用房按1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办公、仓库、生产用房等其他非住宅按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此外,实行产权调换的,拆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其临时安置补助费的1/3由拆迁人付给房屋所有权人,2/3付给房屋承租人;拆除非住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平均分配。临时安置补助费从被拆迁人交房之月起发放至回迁通告时止。其他相关规定新标准规定,拆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由政府决定承租给单位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款在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之间按3∶7的比例进行分配。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事证据规则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处理民事诉讼案件中遵循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庭审期间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相关司法机构的鉴定意见,公安局现场的勘查笔录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包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可以参照《民法通则》
第六章对民事责任的规定:
第六章民事责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第一百零九条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一百一十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
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二
最新拍卖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拍卖法实施细则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帐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年。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买受人需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有关部门应凭拍卖企业出具的有效成交凭证予以办理。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拍卖物品,应当与拍卖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应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发的示范文本,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模、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公物拍卖涉及专营专卖物品的,应首先定向拍卖给有该类物品经营权的经营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什么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司法实践中在收集、审查、采信证据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上可以进行权益的维护。
10w+浏览
诉讼仲裁
2016新房贷细则有哪些?最新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哪些主要内容?
[律师回复] 最新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哪些主要内容: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我国民事证据规则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