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撤销与解除一般不可同时进行诉讼。
合同撤销是因合同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使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一定原因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二者法律后果不同。
若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应先行使撤销权,若撤销权未在除斥期间内行使而消灭,再考虑合同解除问题。若同时主张,可能导致法律关系混乱,法院也难以同时支持两个不同方向的诉求。
不过,在某些复杂且特殊的案件中,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由法官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同时主张的合理性,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通常应遵循先撤销、后考虑解除的逻辑顺序处理。
二、合同撤销与解除能否在同一诉讼中主张
合同撤销与解除一般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主张。合同撤销是因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事由,使合同自始无效;而合同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使合同关系消灭。二者性质、适用条件、法律后果不同。撤销权行使期限为除斥期间,解除权行使受约定或合理期限限制。若在同一诉讼中主张,会使法律关系混乱,法官难以判断适用何种规则。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一主张权利,以清晰界定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
三、同一诉讼中主张合同变更与撤销是否可行
在同一诉讼中同时主张合同变更与撤销不可行。依据《民法典》,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有选择权,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也可请求变更。但变更与撤销是两种不同法律效果的请求,二者相互排斥,不能并存于同一诉讼主张中。因为撤销合同会使合同自始无效,而变更合同是在维持合同效力基础上改变部分内容。所以在诉讼中,当事人需根据自身利益考量,从变更或撤销中择一主张,法院也仅针对当事人的单一诉求进行审理裁判。
当探讨合同撤销和解除可同时进行诉讼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拓展内容。合同撤销往往基于重大误解、欺诈等法定事由,而合同解除更多是因一方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等情况。若在合同纠纷中,除了考虑能否同时诉讼,还可能涉及到合同撤销或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比如已履行部分的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这些情况在实际处理中较为复杂,若你对合同撤销和解除的诉讼程序、法律后果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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