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深耕多年。他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诸多重要职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多次成为央视等媒体的座上宾,就热点法律问题发表专业见解。 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在一桩复杂刑事案件中得到了充分展现。被告人许X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一是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二是通过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243.938万元配套费未征回,二是接受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许X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后果。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双方关系、借款需求等五个方面论证这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指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且请托人无需行贿。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许X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放贷收息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陈晓伟律师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为量刑减轻奠定基础;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为从轻量刑提供依据;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体现了极致的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凸显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对刑事辩护事业的执着与担当,展现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和高尚的职业操守。 若需联系陈晓伟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陈晓伟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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