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主要为全国刑事,在北京尤为突出,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三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他还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也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他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
二、主办案例
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这是一起涉及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两项受贿罪和两项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具体法律行动:
针对受贿罪,进行精细化拆解辩护。关于放贷收息,律师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关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进行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不是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大部分已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中,将放贷收息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陈晓伟律师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详尽的辩护意见影响法官心证,为法庭量刑提供依据,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彰显了专业精神,体现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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