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服务地区涵盖全国刑事业务,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同时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在专业领域上,他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一是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二是指控通过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指控其违规为亲属开发项目办理规划许可并阻止工作人员履职,致使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长期未征回,二是指控接受另一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使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律师工作和作用: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深入分析案件,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针对受贿罪,关于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在数额计算上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标准;关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有弹性及存在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针对滥用职权罪,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三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
案件结果: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最终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中,采纳辩护人关于数额核减观点,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律师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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