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人死后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基于被征收土地时的土地权益人。通常在征地公告确定的登记期限内,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享有合法权益的主体才会获得补偿。人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相应的土地权益也可能发生变化,比如可能通过继承等方式转移给其他继承人,新的权益人才能基于新的归属获得补偿。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该人已具有相应权益资格,只是后续在补偿款发放前死亡,其应得份额可依法继承。总之,单纯以死亡后的状态,通常不能直接享受征地补偿,需视具体权益取得时间等情况而定。
二、已去世人员是否符合征地补偿资格
已去世人员通常不符合征地补偿资格。征地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权益人的补偿,以被征收时具备相应权益为前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去世人员民事权利能力消灭,不再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
不过,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人员已去世但在去世前应得的补偿款未发放,其继承人可依法继承该部分补偿款。此外,若当地有特殊政策对已去世人员给予补偿,应按当地政策执行。
三、已去世人员征地补偿权益法律上如何界定
已去世人员征地补偿权益界定需分情况。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消灭,不能再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征地补偿分配,不享有相应权益。若在方案确定后死亡,其生前已确定可获得的征地补偿,属于其合法财产,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照《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继承。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相应征地补偿权益也可继承。
在探讨人死后能享受征地补偿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死者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通常不能享受补偿;但要是在方案确定后死亡,其应得的补偿份额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另外,对于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在承包期内,即便承包人死亡,其承包收益也可依法继承。如果您对人死后征地补偿的继承分配、具体补偿标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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