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诉讼期过了仍可起诉,但可能面临败诉风险。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若拆迁诉讼期已过,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可能驳回起诉。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一方提出履行请求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障碍,致使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以即便过了诉讼期,仍需分析是否存在这些特殊情况,再决定是否起诉及如何应对。
二、拆迁诉讼期过起诉法院是否会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法院一般仍会受理,但被告若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会裁定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法》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被耽误时间不计算在内。
所以,即便诉讼期过,当事人起诉法院会先受理,最终是否审理要看被告是否提时效抗辩及具体情况。
三、拆迁诉讼过期未上诉是否还有法律救济途径
拆迁诉讼过期未上诉,仍可能有法律救济途径。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需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法定情形。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诉期内上诉,可尝试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恢复上诉权利,不过法院是否准许有裁量权。此外,也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会依法处理。
当探讨拆迁诉讼期过了还能不能去起诉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即便诉讼期已过,若有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能及时起诉,法院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另外,过了诉讼期不意味着维权途径完全断绝,还可以尝试通过与拆迁方协商、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问题。但这些方式都有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如果您在拆迁诉讼期问题上仍有疑问,或者对后续的维权方式不知如何选择,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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