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被撤销是否就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被撤销不一定就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被撤销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需满足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是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若合同被撤销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并非一方违背诚信义务导致的情况,就不一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所以,合同被撤销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之间没有必然因果联系。
二、合同无效时是否也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无效时可能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合同无效若因一方在缔约过程中存在上述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导致,过错方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遭受的损失,如为缔约支出的合理费用等。但如果合同无效并非因一方违背先合同义务导致,则不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三、合同被撤销时是否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被撤销时可能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被撤销通常意味着在缔约阶段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若一方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是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二是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三是给对方造成损失;四是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与损失有因果关系。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如为缔约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当探讨合同被撤销是否就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合同被撤销后,除了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还涉及财产返还和折价补偿的问题。如果一方因合同取得了对方的财产,通常需要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另外,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要是你对合同被撤销后的财产处理、赔偿范围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认定,别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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