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杨龙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持有执业证号1440xxxxxxxxx2126,现担任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他拥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专业素养深厚。其执业理念为“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在婚姻家庭、工伤理赔等领域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他还是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服务地区核心为湛江,其次是吴川,律所分别位于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大道27号财富汇3001室(总所)和广东省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港大道旁吴川市啟华商务大厦四楼(吴川分所)。
二、复杂的寻衅滋事罪案
余XX无前科,却在20XX年10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经历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程序。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次一审、二次二审(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直至第三次一审。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三大核心争议焦点。一是事实证据的充分性争议,控方主要依据被害人一方的陈述及证人证言指控余X参与寻衅滋事行为,但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矛盾明显,且缺乏监控录像、关联物证等客观证据直接印证余X实施了指控行为,证据链未达“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二是构罪要件的符合性争议,控方主张余X的行为符合“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而辩方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余X参加该起犯罪事实。三是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争议,原审审理程序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这也是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核心原因之一。
三、艰难的辩护历程
杨龙律师担任余X的辩护律师,针对争议焦点展开了艰苦的辩护工作。一审阶段,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X有期徒刑一年,辩方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余X不服判决上诉,湛江市XX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首次重审中,法院再次判决余X有期徒刑一年,辩方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余X再次上诉,XX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在再次重审时,辩方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
四、公正的案件结果
经过近四年的漫长诉讼,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X的起诉。湛江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湛江市XX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余X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起诉,针对余X的本次刑事追诉程序至此终结。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杨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也彰显了法律追求公正、保障人权的本质。在众多客户眼中,杨龙律师凭借这样的专业表现赢得了信任,其客户群体涵盖了刑事、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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