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还能不能申请再审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申请再审。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特殊救济程序,旨在保护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第三人。若已通过该程序主张权利,通常不能再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
不过,存在例外情形。如果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等,仍可申请再审。但需严格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申请再审在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可行吗
申请再审在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是否可行,需分情况判断。若第三人已提起撤销之诉,一般不能再对原裁判申请再审。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应将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若按第一审程序再审,可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作出判决;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重审时应列明第三人。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后申请再审有无法律依据
第三人撤销之诉后申请再审有相应法律依据。《民诉法解释》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
若第三人撤销之诉判决生效后,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且符合再审条件的,可申请再审。不过,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
当我们探讨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还能不能申请再审时,还需了解相关的程序限制和衔接问题。一般而言,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程序在功能上有一定重合,为避免程序的滥用和司法资源的浪费,法律对二者的适用有严格规定。若第三人先提起了撤销之诉,之后又想申请再审,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先后顺序。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程序混乱,影响当事人权益。若你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或再审申请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和操作流程,别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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