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时给男方父母的房产是否能要回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是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赠与男方父母,且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一般情况下难以要回。因为赠与行为已完成,具有法律效力。
但存在特殊情形可撤销赠与要回房产。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此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另外,如果房产赠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也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撤销赠与要回房产。总之,要回房产需有法定的合理事由,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离婚时赠与男方父母房产能否通过法律索回
离婚时赠与男方父母房产能否索回,需视具体情况判断。若赠与房产的行为是基于离婚协议的约定,且该协议已生效,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可索回,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赠与房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除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等不可撤销的赠与外,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三、离婚赠房给男方父母,法律上能撤销赠与要回吗
离婚时赠房给男方父母,能否撤销赠与要回需分情况判断。若赠与房产未过户,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此时一般可撤销。但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若房产已过户,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不过,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屋。
当探讨离婚时给男方父母的房产是否能要回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若房产当时是附条件赠予的,比如以夫妻维持婚姻关系为条件,一旦离婚条件不满足,要回房产就有了一定理论依据。同时,若存在房产登记错误或赠予行为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等情况,也可能支持要回房产。但这些情况在实际判定中较为复杂。如果你在离婚房产赠予或其他与之相关法律问题上存疑,不清楚如何解决,别让迷茫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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